Blogtrottr
2013 - Yahoo奇摩 搜尋結果
2013 - Yahoo奇摩 搜尋結果 
美國商會批我國管太寬 消基會回嗆美國更嚴
Jul 4th 2014, 23:49

作者: 范詩敏 | 卡優新聞網 – 

  美國商會上(6)月發表2014台灣白皮書,瞄準我國「消保法」對定型化契約管轄過於廣泛進行砲轟,擺明指出我國對消費者過度保護,反而扼殺企業發展,恐會損傷台灣法治社會聲譽。消基會則是反擊表示,美國消保法規嚴苛,對於消費者賠償規定更比台灣周到,難道「自己准用大砲,別人只能用彈弓?」

  美國商會今(2014)年6月發表「2014台灣白皮書」,直指台灣的「消保法」「管太多」,包括「下載軟體消費者可於7日內無條件解約」、「政府以定型化契約約束業者」等,雖然是以保護消費者為出發點,但程度遠超過實際需要,容易導致外商企業不願意到台灣經商。

  消基會反駁指出,美國司法對消費者關照的程度遠遠超過台灣。像是盛香珍蒟蒻果凍噎死一名男童,消費訴訟判賠新台幣23億元天價;美國主管消保業務的聯邦貿易委員會(FTC),也曾發布蘋果公司願意付至少105億元,與提起上訴的父母和解;且美國可要求裁定業者負擔律師費用。相較之下,台灣一條人命在司法判決上也不過幾百萬元,而消費者若是無法自行負擔律師費用,恐怕連提訴訟的意願都「壞了了」。

  FTC數十年前調整組織架構後,設有「消費者保護局」負責消保事務,管轄個人資料與隱私保護部、廣告行為部、消費者與企業教育部、執法部、行銷行為部、企畫與資訊部、金融行為部等7個單位,並在全國其他大城市設有8個地區分駐單位。消基會質疑,台灣連最高的消保機關都被整併、業務預算和規定也不及其他的國家,怎麼會影響業者的經商意願。

  消基會指出,美國商會去(2013)年就已批評台灣產生消費民粹主義,若是2014年再做出無理批判,就會到美國商會前開記者會抗議。而國發會竟在官網公布美國商會白皮書,甚至回覆辦理情形,卻對國內消保團體歷來揭露的問題不聞不問,簡直就是大小眼!國發會不該只向美國商人一面倒,應該回歸正途聽聽國內消費者聲音。

This entry passed through the Full-Text RSS service — if this is your content and you're reading it on someone else's site, please read the FAQ at fivefilters.org/content-only/faq.php#publishers.

You are receiving this email because you subscribed to this feed at blogtrottr.com.

If you no longer wish to receive these emails, you can unsubscribe from this feed, or manage all your subscriptions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qhhk9yaisgbq1 的頭像
    qhhk9yaisgbq1

    線上遊戲排行榜2013/2014,進擊的巨人線上看,candy crush saga外掛,正妹寫真三圍

    qhhk9yaisgbq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